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共同研究,省国土资源厅初步同意在我市开展生态修复用地“只征不转”试点工作。区政府积极响应,按照“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抢抓试点机遇,先行启动首个约880亩生态修复项目相关工作。鑫华公司通过积极对接市级部门,经过多层协调,确定项目由立项审批程序调整为备案程序,并于2018年5月11日成功完成了试点项目的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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