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环城生态区成华片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机构(融资类)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因公司融资需要,现需确定一家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环城生态区成华片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融资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提供满足银行融资审查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概况
项目为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成华片区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一里塘、狮子、同乐社区片区),共涉及12个地块,总计880.3646亩。对区域内进行绿化建设,进行植树造林,修建园路、沟渠。
项目建设周期约20个月,投资估算38846.70万元,资金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在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项目策划部(成都市成华区北湖公园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4日12时30分,地点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项目策划部(成都市成华区北湖公园内)。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及《成华区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北湖公园内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8411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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